關于《勃利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》的公示
為增強行政決策的科學性、民主性,規范行政決策行為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、表達權、參與權、監督權,根據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和《黑龍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》等文件的要求,經過綜合分析,《 勃利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》在合法性、程序性、合理性、可行性與可控性等方面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要求,所面臨的風險為:低風險、可控的。
現予以公示該報告。
附件:勃利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社穩評估報告
勃利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社穩評估報告
2025年3月20日